中央銀行,簡稱央行,是負責該國或該一區域(如歐盟)貨幣政策的主體,通常也是一個經濟共同體的唯一貨幣發行機構。正常的發行方式為貸款和收買外匯。
央行對於銀行和其他金融機構也有監督權,確保它們不會莽撞行事或有欺瞞行為。最高長官是央行總裁(Governor),在歐盟央行稱為主席(President),在香港金融管理局和新加坡金融管理局則是總裁(Chief Executive/Managing Director)。
在大多數國家中央銀行均屬國有,至少都有一定程度的自主性,讓政府得以介入貨幣政策。所謂「獨立的中央銀行」意義是允許央行在免除政治力干擾的規範下運作,央行的最高長官不因政權更替而隨之變更,亦不得參與政治活動。這種案例包括美國聯邦儲備局、英格蘭銀行(1997年起)、印度準備銀行(1935年)、墨西哥銀行(1993年)、日本銀行、加拿大銀行、澳洲儲備銀行和歐盟央行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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