轉錄自綠角
目前已知,透過美國券商投資,美國與非美國來源收入的配息都會被預課30%的稅款。在每一年度報稅時,非美國來源收入的配息,可以全額申請退稅領回。而美國來源收入,在免稅額以下,也可全額申請退稅領回。
我的下一個目標是,在2010年對2009年收入報稅時,直接用Form 1040NR要回美國與非美國來源的預課稅款。
近四年美國來源收入免稅額度如下:
年度 金額(美金)
2005 3200
2006 3300
2007 3400
2008 350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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